EB1签证类别

EB-1 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其杰出表现和成就得到国内, 国际的认可并被广泛报导记载的外籍人士。此类申请人无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

特殊才能的例子如申请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或至少能达到以下几个标准中的三项(或其他可比性的 证据):

  • 证明曾获得过国内或国际上知名度较小的奖项;
  • 成为具有较高成就的人士才能加入的专业协会的会员;
  • 被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报导过;
  • 证明曾作为评委或评委成员对他人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 证明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方面有独特的重大贡献;
  • 证明曾在专业刊物或其他主要的行业刊物及媒体发表过专业论文;
  • 证明申请人的作品曾在艺术展览会上展出;
  • 在业绩突出的企业或机构担任关键性的领导职位;
  • 证明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比其他同行高得多;
  • 证明在行为艺术方面的成功演出。

申请人如果是有杰出学术成就而享誉国际的研究员或学者教授,要符合此类签证的申请,还要求申请人在本专业至少 有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以大学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或其他可比性的身份进入美国。

申请条件至少应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两项:

  • 因杰出研究成果而得到过大奖;
  • 成为具有杰出研究成果的人士才能加入的协会会员;
  • 其他同行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关于你研究工作的文章;
  • 曾作为评审或评审委员会的一员对同行业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评判;
  • 在本领域有独特的科研成果或学术贡献;
  • 在国际上发表过专业著作或文章。

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及高级执行主管提出 EB-1 签证的申请要求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是被其外国雇主 在美国境外的公司雇用,现来美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受益人需在其外国雇主的母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

此类签证的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其公司为外国母公司在美的分公司/子公司,并在美展开业务至少一年。